青年法学会成立时间:
复旦大学青年法学会起源于80年代中期由复旦法律系本科生创办的”法学社”,后由92级同学更名为”青年法学会”,延续至今,一贯坚持”传播法律知识,宏扬法律精神,宣传依法治国方略,提高会员学术水平”的建会宗旨,为繁荣校园法律文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青年法学会之组织结构:
复旦大学青年法学会是以法律系本科学生为主体,并在其中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的学术性学术社团.学会会员,应当是法学相关专业学生或其他各专业学生,并对法学研究具有一定兴趣,具备初步的法学学术水平和基础的法律知识.学会会员分为一般会员和核心会员两种.复旦大学在籍学生可以申请学会的一般会员资格.凡学会一般会员,均可以申请核心会员资格.
学会的主管部门是复旦大学法律学系,系里负责指导学会的学术活动及日常工作,提供活动经费.教务处负责指导学会的部分学术活动,提供活动经费.校学生会社团工作委员会负责学会与其他学生社团的协调及提供部分经费.
学会的机构设置以保障学会正常运转为原则,设理事会、秘书处、学术部、财务部及会刊编辑部.理事会是学会的决策机构,现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三名,理事十二名,负责人是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理事会的议事方式为会议方式,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理事长全面负责学会各项工作,负责召集理事会议,履行章程授予的权利,对外代表学会.秘书处负责宣传、文档保存、资源管理及和学术部共同联系校内外活动等.学术部负责召集有关的法律讲座,学术沙龙,模拟法庭等,并设有外联职能.财务部管理青年法学会收支等财政状况.会刊(兼法律系系刊)编辑部负责刊物《阶梯》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具有较为独立的内部管理制度.
2000年3月,学会决定在以上组织机构的基础上,增设顾问组.顾问组由前任理事会成员组成,任期一个月,以顺利完成理事会新老成员交接,保持青年法学会工作的连续性.
学会组织结构详情请见《复旦大学青年法学会章程》.
青年法学会所获之荣誉:
青年法学会曾多次荣获复旦大学学生社团节”精品社团”和”优秀社团”等荣誉称号.在最近的1999年第十界社团节上,青年法学会再次被评为”复旦大学优秀社团”.
青年法学会1999年3月以来之建设:
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1999年3月以来,青年法学会力图打开工作的新局面,进一步提高学会的工作水平.举办了行政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学前沿系列讲座;召开了行政法、知识产权法、公民权利义务等一系列法学沙龙;联合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大学举办了一次模拟法庭;特别是在1999年6月主办了上海市各高校”合同法与依法治国研讨会”,规模较大,上海各大法学院校均参与了此次活动.
在内部建设方面,为配合工作的需要,1999年底青年法学会增设了五名理事,并将组织机构作了一定的调整.2000年3月学会又增设了顾问组,前任理事会成员进入顾问组,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向新任理事会成员提供有关学会日常工作方面的咨询服务,旨在更好的完成学会工作的衔接. |